校屬各單位:
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、停放、騎行等行為,防止發生火災及交通等事故,根據消防、交管等部門的工作要求,結合學校現階段實際,經研究決定,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開展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專項整治行動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目标
(一)宣傳教育全覆蓋。師生員工、離退休人員、校内經營及服務保障人員、東西社區居民等人員熟悉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、安全騎行等安全常識。
(二)群防群治全參與。師生員工積極參與整治行動,自覺遵守充電規定、交通規則和行駛規範,形成群防群治、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。
(三)安全隐患全消除。将違章違規行為納入“綜治考核”及“平安學院”考核,有效遏制堵塞通道、将車輛或電池帶入室内、停放雜亂、違規充電、超速超載、并行逆行等行為。
二、工作重點
(一)落實安全教育、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;
(二)切實提升師生員工、社區居民、經營商戶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;
(三)清理在室内以及建築内的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;
(四)杜絕室内以及建築内的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違規充電以及一拖多、“飛線”等違規充電問題;
(五)治理并行逆行、超速行駛、騎行中打傘或使用電話、夜間行駛不開車燈等騎行過程中的違規行為。
三、工作任務
(一)常态開展以“文明停放、安全充電、規範行駛”為主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活動
責任單位:各單位
要求:在畢業季、開學季、119消防宣傳月等節點,通過主題班會、研究生組會、教職工大會、居民安全培訓等形式,實現教育全覆蓋。
教育内容:觀看《防火安全警示片-電動自行車篇》《電瓶着火撲救方法》等警示片,學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知識。
百度網盤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RJwxRvfFgxEJ9KHIPQahg
提取碼:1234
時間:根據需要常态開展
(二)開展電動車室外充電樁專項整改活動
責任單位:建安部、後保部、東西社區、物業、各單位
檢查内容:1.充電樁的建設、管理是否符合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(換)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》(見附件),是否存在較大的安全隐患;2.充電樁管理責任是否明确,依托第三方管理的,合同是否有消防管理責任的條款;3.充電樁線路、插座狀況是否良好,日常巡查是否到位,安防措施是否到位。
要求:充電樁的建設、管理與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(換)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》(見附件)的要求不符的,應按照以下原則整改。1.能改盡改、能改立改;2.不能改的要采取防範措施,如安裝簡易噴淋,增加防火隔斷等;3.确實存在較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整改的,應做拆除處理。
時間:6月30日前完成
(三)開展一系列電動車安全大檢查
責任單位:建安部、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後保部、團委、東西社區、物業、各單位
檢查内容:1.是否存在在室内以及建築内的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問題;2.是否存在充電器與電動車不匹配,以及一拖多、“飛線”等違規充電問題;3.是否存在車輛帶病上路、違規帶人、并行逆行、夜間不正确使用燈光、騎行打傘或使用電話、超速行駛等不安全行為;4.是否存在其他影響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行為。
要求:1.各二級單位(含社區和物業)落實責任區範圍内的電動車、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秩序管理;2.後保部負責電動車零售、維修網點電動車的清查工作3.學生宿舍、居民樓、科研樓等重點場所,要加大檢查頻次,組織志願者開展日巡、夜查活動;4.針對将電瓶藏匿帶入宿舍、實驗室充電等情節嚴重的,要嚴格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。
時間:長期
(四)定期組織僵屍(廢棄)車輛、超标車輛、問題車輛清理整治活動
責任單位:建安部、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後保部、團委、各單位
活動内容:1.提醒師生員工及時處置廢舊及超标電動車;2.整治電動車駕駛過程中的違規行為。
要求:1.開展廣泛宣傳教育,提示師生員工在5月15日前自行處置廢舊及超标電動車;2.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樓宇周邊,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後保部負責學生宿舍區域廢舊車輛确認和集中,自行清理或報建安部集中清理;3.團委組織志願者與建安部一起開展安全駕乘教育;4. 5月15日起,建安部将配合交管部門對校内違規電動車進行清理和整治,并加大對非機動車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。
(五)常态開展“滅火技能培訓”
責任單位:各單位
活動内容:完善本單位各樓棟電動車充電樁火災應急救援預案,以宿管員、樓管員、安全管理員和“志願消防隊”等人員為重點,開展充電樁火災滅火場景式演練。
要求:預案應緊貼實際,明确火災發生時的取水地點、所需水帶數量和參加人員等,根據預案開展不少于1次的演練活動,并建立常态化演練機制。
時間:6月30日前完成
四、工作要求
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切實将各項措施抓細抓實抓落地。
(一)強化部門協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強化“安全工作一盤棋”治理理念,加強部門聯動和上下協同,各司其職、各盡其責,相互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防止推诿扯皮。
(二)夯實工作舉措,取得治理成效。結合單位實際,突出重點部位、重要時段和風險隐患點,組織工作專班和志願服務隊伍,細化工作方案,抓好行動落實、舉措落地,防止層層轉發,抓而不實。
(三)搞好工作統籌, 建立長效機制。統籌抓好消防安全專項行動、電動車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等活動開展,持續推進安全宣傳教育、安全檢查抽查、安全培訓演練等活動常态化、制度化,防範和化解各類電動車安全風險。
校園穩定與綜治工作領導小組
2023年4月17日